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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审核干部任前公示信息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01 22:55:20    来源:网络    作者:档案之窗    浏览次数:2099    评论:0
导读

组厅字〔2012〕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各副省级城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各中管金融机构、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党委),部分高等学校党委:近期,有的地方在公

组厅字〔2012〕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各副省级城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各中管金融机构、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党委),部分高等学校党委:

近期,有的地方在公示拟任人选的基本信息时,出现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不准确等问题,受到网络媒体及公众质疑,造成不良影响。为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对干部任前公示信息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真实准确。
 
(文/档案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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