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档案室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广东省档案条例》、《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单位综合档案室履行如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档案工作的法规政策,建立健全本单位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二、集中统一管理本单位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
三、负责指导和督促本单位各部门做好各种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四、不断改进档案工作,做好档案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检索及编研工作。按规定定期向市档案馆移交档案和政府公开信息。
五、积极主动开展档案借阅利用,提高档案利用率,为本单位各项职能活动服务。
六、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