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归档范围
本局在各项工作、活动过程中获得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类实物均属实物档案归档范围,具体见《实物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二、归档要求
(一)属归档范围的实物应及时移交局综合档案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将实物档案损坏、私存或转送他人;
(二)归档的实物应当拍照,所拍照片需刻盘脱机保存,两者之间要建立准确、可靠的标识关系;
(三)一些珍贵的实物应使用包装物包装存放,包装物上附贴标签,填好档号、实物名称等。
三、归档时间
属于归档范围的实物档案在其形成后1个月内,由经办人拟订说明文字,移交局综合档案室登记归档,并办理有关交接手续。如需在其它地方悬挂、展示的,应办理相关手续,并在档案目录上注明悬挂、展示地点。
四、实物档案整理
(一)排列。实物档案不分属类,每年按其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列,同一次活动产生的实物档案排列在一起。
(二)著录上传。在市文档平台“文件著录”实物档案分类中对每一件实物档案信息进行著录,并上传相应的实物照片。实物照片不需冲印装册,实物档案在档案室以外的场地摆放展示时,需在“存放地点”如实注明。实物名称应标明其主题内容及类型,类型用“()”括起。如“中山市教育系统2013年度先进单位(奖牌)”。检查无误后,点击“归档”生成档号等信息,完成“预归档”操作。
(三)打印标签。在市文档平台“预归档库”中打印实物档案标签,并粘贴于实物背面等不影响实物档案外观的位置。
(四)编制档案目录
本年度实物档案归档完毕后,在市文档平台“预归档库”中按年度打印”实物档案目录”一式两份,在“编目管理”中打印目录软皮封面、硬皮目录夹封面标签和背脊标签各一式一份,用于编制《档案目录》。
《档案目录》要求制作一式两份,一份用硬皮目录夹装订,一份用牛皮纸等软皮装订。实物档案目录可一年或若干年装订成一本。若干年装订在一起的,每年之间用彩色纸隔开。
(五)封装入库。在“预归档库”中选中需要封装入库的档案,对档案信息检查无误后,点击“封装入库”,档案封装入库成功后,档案进入“档案中心”归档数据管理相对应的分类下。进入“档案中心”的档案只能修改目录。
附件:
实物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大类 | 归 档 范 围 | 保管期限 |
实物 档案 | 本局获得的各种奖状、奖杯、奖牌、锦旗、荣誉证书、光荣册等 | 永久 |
上级领导、知名人士、有关单位赠送给本局的题词、锦旗、牌匾、字画、工艺品、重要纪念品等 | ||
本局组织的各种重大活动中形成的纪念品 | ||
本局使用过的牌、匾、公章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