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是在长期的社会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社会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历史记录,是一个国家和民族所独有的文化财富,是汇积起的国家记忆、社会记忆。有鉴于此,美国档案学者F?杰拉尔德?汉姆认为:记录、保存文化的档案是人类举起的一面折射历史的‘镜子’,“如果我们没举着那面‘镜子’,如果我们不帮助人们理解他们居住的世界,如果这不是档案所有的内容和任务,那么我不知道我们所做的还有什么意义”。①
档案馆存在的意义,或者说档案馆的社会使命就在于保存这面“镜子”,用于折射历史、反映历史。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笔者认为保存社会史实、保存社会记忆是档案馆的一项重要职能,是档案馆存在和发展的动因。
保存社会史实的目的在于为历史留下完整的记忆,在于“最大限度地维护历史的真实面貌,维系社会历史文化的整体性与连续性”②。也正是因为档案馆具有“存史”这一特殊功能,所以,首先关注档案命运,叩响档案馆大门的往往是历史学者。例如,十五十六世纪,随着欧洲文艺复兴运动的兴起和发展,“在历史评论出现的同时,欧洲历史学家开始对原始文献发生兴趣,从而不断去叩击档案馆的神秘大门”。研究表明,英国公共档案馆、美国国家档案馆的设立,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历史学家们坚持不懈的努力。正如美国史学家杰尔斯?安德鲁斯教授认为的:“构成一个国家和一个民族真实历史的,并不是那些偶然的插曲和浮在表面的事件,而是国家机构和社会组织的本质面貌,对于这一点认识得越清楚,档案就越会得到重视和妥善保管。……‘对过去文物的关心,是衡量一个国家文明水平的最好尺度’。而这类文物中在价值和重要性方面全都居于首位的就该说是档案了,其中包括全国性的和地方性的”。④
同样,在我国,也首先是历史学界对档案(明清档案)予以关注。北京大学史学系、清华大学历史系、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禹贡学会等高等院校和文化学术机构成为我国20世纪20年代收集和整理明清档案的重要力量,这“对于收藏和保护历史真迹,防止历史档案的继续流散,从而挽救档案免于毁坏厄运起了重大作用”⑤。
上述事例充分表明:历史学界与档案馆具有极深的渊源,其关键就在于档案馆是历史的“粮仓”,历史学家研究历史,离不开档案这一真实的历史记录。这从一个侧面证明了档案馆保存社会史实是其重要职能的论点。
中华民族创造了历史连续性的人类文化奇迹,其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我们的先人有重视历史记载的思想,并为历史和历史记载的连续性准备了实际操作的精神动力。中国自商代起就正式设立史官,到了周代,史官的设置已有分职,“大史掌建邦之六典、八法、八则,以诏王治;小史掌邦国之志,定世系,辨昭穆;内史掌王之八柄,策命而贰之;外史掌王之外令及四方之志、三皇五帝之书;御史掌邦国都鄙万民之治令,以赞冢宰”⑥。史官皆世职,故有利于档案史料的保存。此后,史官之名虽有变更,但修史之事从未间断。正如江泽民主席致白寿彝教授祝贺《中国通史》全部出版的信中所指出的:“中华民族历来重视治史。世界几大古代文明,只有中华文明没有中断地延续下来,这同我们这个民族始终注重治史有着直接的关系。”“几千年来,中华文明得以不断传承和光大,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的先人懂得从总结历史中不断开拓前进。”“我国的历史,浩淼博大,蕴含着丰富的治国安邦的历史经验,也记载了先人们追求社会进步中遭遇的种种曲折和苦痛。对这个历史宝库,我们应该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不断加以发掘,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不断作出新的总结。”这对我们推进今天祖国的建设事业,更好地迈向未来,具有重要的意义。
但也有学者抱怨“翻阅中国历史总有一种残缺不全的感觉,读到的多是社会上层结构的崩析与重组,重组复崩析,几乎看不到社会低层(底层)民众的真实生存状态和精神历程”⑦。这种“残缺不全”是与我国传统的文化贮存体制、传统的历史观密切相关的。在中国五千年的文明史上,无论朝代如何更迭兴替,史官之职一直存在,这在保证历史沿续的同时,作为专职史官所撰著的国史,目的自是十分明了的,即:明圣王之道,辨人事之纪,把历代以迄本朝的官场活动,维护、强化极权专制的方方面面实录下来,为当今王朝的大一统服务。因此,在撰史的过程中,有时故意“隐恶扬善”,文过饰非,假话、伪善的话以及累赘的话太多,诚如鲁迅先生在其《华盖集》中所言:“因为涂饰太厚,废话太多,所以很不容易察出底细来。正如通过密枝投射在霉苔上面的月光,只看见点点碎影”。也正是因为如此,有学者认为:一部二十四史,基本上是帝王的家谱;中国的历史,上下绵延3000年,均以政治权力史冒充中国人的历史等等。我们且不论学者对中国史籍如何评说,但从历史传统和学者的评说中,至少可以发现这样一个事实:由于受传统历史观的制约,“民为轻”的文化形态支撑着文化的殿堂,前人留下的史实远不能反映社会历史发展的全貌。
既然存史是档案馆的重要职能之一。那么,我们需要并且必须进一步明确的是究竟要保存什么样的社会史实?由于历史并不等同于“政治权力史”,历史是活生生的人类每时每刻都在延续的东西。人是历史的创造者,又是历史的传承者,历史的意义在于“抚今追昔、鉴往开来”,因此我们可以认为:人类自己正在创造历史,历史的意义就是人类创造性的意义;档案馆所要保存的史实应该包容社会的各个领域所形成的具有国家和社会意义的各种类型的档案。
加拿大档案学者T?库克在第十三届国际档案大会上所作的报告中,曾对“总体档案”思想作了具体的介绍,他认为:形成于七十年代初的“总体档案”思想“反映了一个长期形成的加拿大档案传统,这种传统在其他国家也有所表现,但很少能够象加拿大那样在国家级实现公共档案和私有档案之间的平衡。加拿大国家档案馆,事实上还包括所有其他的公共档案馆,将接收包括官方文件和私人文件的‘总体档案’作为其使命的一部分;把各种记录载体的‘总体文件’(包括影片、图片、照片和录音带??许多国家将这些材料分散保存在若干个文化机构)接收进馆;重点放在通过建立一个国家档案馆网来反映‘人类事业’和‘总体’范围;强调在文件从产生到销毁或作为档案永久保存的‘整体’生命中档案管理机构的积极参与”。“加拿大的‘总体档案’传统不仅强调了档案馆作为其资助者业务活动记录证据的守护者这种‘官方角色”,而且突出了档案馆作为国家记忆和历史特征的保管者这种‘文化作用’”。“加拿大的做法反映了更广泛的档案观,即让社会认可档案,让档案充分反映社会活动,而不是根据用户或形成者势力集团的利益来发展。”⑧
与此相对应的,美国档案学者F?杰拉尔德?汉姆也认为:“历史必须帮助人们理解他们生活的世界”,档案工作者要“创造一个反映普通百姓生活、喜好、需求的全新的文献材料世界”,档案馆馆藏要反映“人类生活的广阔领地”,进而提出要制订“富于想象力的接收方针和面向各级档案活动的全面的收集策略”。⑨因此,他认为档案工作者在制订接收计划时应考虑五个相关的发展要素:第一,社会结构的变化、决策制度化和国家化进程深刻地影响了文献的形成和保存,它使得协会、压力集团(指对立法者和公众施加压力以影响立法和政策的集团)、反对组织以及各类机构的档案相对要比个人和家庭档案更为重要。此外,由于政府已成为社会和经济政策的主要制订者,所以它的文件,尤其是涉及非精英人群的文件已变得更重要了;第二,数量。文件呈指数级增长,相信社会永远会为我们提供所有可能有价值的文件所需的资源,这无疑是乌托邦式的空想,是不负责任的;第三,信息缺失。现代通讯技术的发展及其使用,大大降低了文件的重要性,“如果当今社会一位政府官员有重要信息需要传递,若速度和安全都很重要,他不会将秘密写到信函中,而通过电话传输”,为此,档案工作者应成为“他自己所处时代的历史报告人”;第四,脆弱的文件或者“瞬时档案”。如果在许多组织悄然解散之前不主动与之联系的话,文献只有极小的机会能进入装备精良的档案馆;第五,技术。电子脉冲能轻易、快速地从磁带上消失,照片上影像常常消褪得面目全非,由于文件材料生命周期短,所以我们必须立足现在收集资料。上述五个要素的综合,扩大了潜在档案的范围,给档案收集赋予了时代特征,永远地改变了档案工作者的工作,迫使他作以前从未作过的选择。
笔者认为,“总体档案”思想以及中外档案学者的理论成果,在给我们启迪的同时,也给我们以借鉴。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政府机构的改革、经济结构的变化、产业结构的调整,外资、合资、民营企业的发展,都向传统的档案工作提出了挑战。为了更好地完成自己的社会使命,为了给历史留下完整的记忆,我国档案工作者正逐步把自己的视野向全新的领域拓展。诚如张乾先生所曾指出的:“所谓新领域档案,一是指改革开放以前未曾有过的新经济文化活动方式,及其伴随这些方式所产生的档案;二是指过去这类档案也有,但其档案的内容、性质、内涵、外延如今有了很大的变化”⑩。上海的档案工作者分别在经济开发区、土地批租、现代企业制度、菜篮子工程、市政改造、证券交易市场、银行、商业街区、百年老店、房地产开发、合资企业、私营企业等各个领域开展了建档工作。
这充分说明,以“存史”为档案馆重要职能之一的现代档案观的确立将进一步拓展我国档案馆的工作领域,并为档案馆相关职能的实现奠定思想基础和物质基础。
在确立“存史”作为档案馆重要职能的同时,必须避免的一种倾向是在“存史”的旗号下,力争把所有的档案都收集进馆。有的人也许会认为:要保证社会史实的完整,就应该把所有档案收集进国家档案馆。其实,这是对档案馆存史职能的一种误解,社会不可能也没必要保存所有的档案,正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条所规定的:“本法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从而对法律所要保护的档案范围作了原则规定。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又对此作了进一步的细化,即“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系指具有现实查考使用价值和对历史、科学、技术、艺术、教育等有研究价值的档案”。
从法律、法规的规定中,我们可以发现,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档案是有条件的,必须是“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因而,以“存史”为重要职能的国家档案馆只需保存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也只能保存对于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这部分档案。因为随着人们社会档案意识的逐渐增强,对档案认识的不断深化,档案的范畴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我国著名档案学家吴宝康教授早在1984年就预见性地指出:“现在档案已经不是过去概念狭隘的档案了,现在档案可以说是包罗万象的,除了机关里面的文书档案、企业部门的科技档案外,各种制成材料的档案种类很多。什么影片、照片、录音、录像、机读档案等等。随着新的技术的发展,还可能形成许多新的制成材料的档案”。⑾当今的档案工作实践,已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在档案载体不断发展变化的同时,档案的形成领域也随着我国社会改革的不断深化而发生了重要的变革,可以认为,在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定历史条件下,各种所有制成份的机构、组织、团体、以及个人在其所从事的各类社会活动中,均形成数量庞大、形态各异、价值不同的档案,这些档案中有的具有国家和社会意义,有的只对本机构、本组织、本团体或本人具有保存价值。1999年6月7日国家档案局第5号令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根据我国社会转型时期的时代特征,将社会各领域的档案区分为国家所有和非国家所有两大类,并进一步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由国家档案局作出“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的范围认定,对于非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的具体范围的确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征得国家档案局同意后确定。从法规的高度对档案的范畴界定,有助于我们从思想上明确国家档案馆“存史”的特定范围。
自然,肯定“存史”为档案馆的一项重要职能,并不意味“存史”是档案馆的唯一职能。毕竟,“存史”作为档案工作者一种有意识的行为,自然是有其目的的,“存史”的目的在于为我们的子孙后代保存丰富的文化,为人类文明留存完整的“社会记忆”。因此,档案馆所保存的档案,是中华民族的共同财富,这些财富就象蕴藏在砂石中的金子一样,如果不加以发掘,它将永远埋藏在泥土中,无法显耀其金色的光芒。也就是说,“存史”是档案馆的重要职能,是档案作用的发挥、档案馆自身价值实现的基础。在肯定档案馆存史职能的同时,应充分认识到档案馆对于人类社会的意义,还在于通过科学管理,使所保存的文化财富向社会传播,实现历史和人类现实生存之间的对话。
注释:
⑦F.杰拉尔德?汉姆,刘越南译:档案边缘,《山西档案》1999年第1期。
②张辑哲:论综合性档案馆社会功能的综合性,《北京档案》1998年第6期。
③韩玉梅主编:《外国现代档案管理教程》第175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④转引自T?R?谢伦伯格:《现代档案??原则与技术》第14页,档案出版社1983年版。
⑤周雪恒主编:《中国档案事业史》第459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⑥同⑤,第42页。
⑦赵跃飞:未见平民史,《中国档案》1999年第1期。
⑧T?库克:1898年荷兰手册出版以来档案理论与实践的相互影响,《第十三届国际档案大会报告集》第97页,第十三届国际档案大会组委会学术规划部编印。
⑨同②。
⑩邓小军:上海档案工作向新领域出击,《中国档案》1998年第6期。
⑾吴宝康:《论档案学与档案事业》第450页,南京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郭红解、李军摘自《上海档案》2002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