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职业道德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在档案职业领域中的反映和体现。加强档案职业道德建设,对于提高档案人员素质,发展档案事业,促进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一、档案职业道德的含义
道德是调整一定社会人们之间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它是以善与恶、荣誉和耻辱、公正与偏私、正义与非正义等来评价人们的行为,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个人内心信念来调节人们之间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职业道德是指一定职业的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范围内应当遵守的、与其特定职业活动相适应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每种职业都有自己特定的社会性质和地位,都有自己实践活动的特点和职业活动的对象、条件和方式,这不仅要求不同职业的从业者要有特定的知识和技能,而且要求具备相应的道德情操和道德境界,从而在行业人员中形成特殊的品格、作风和职业理想、职业传统及道德评价标准等。档案工作职业特性,对档案工作职业道德的形成发展、内容特点、基本要求和行为规范等都会产生重要的影响。
档案工作的职业特性,是由档案工作的本质特征决定的。档案工作就其本质而言,是通过管理、提供档案为社会服务的工作,其性质特征可概括为管理性、服务性、政治性、文化性。因而,档案工作的职业特性,也相应体现在这四个方面。
档案职业道德,是指档案人员在从事档案工作活动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这里的档案人员,包括档案馆、档案室的专业人员,也包括从事档案行政管理、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档案宣传出版等工作的专业人员。这里的档案工作活动,包括档案管理和利用的各个工作环节,也包括档案事业管理各个方面的工作内容。这里的行为规范,是指档案人员应当普遍遵守的行为准则。档案职业道德不仅是对档案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要求,而且也是档案人员对社会所承担的道德责任和义务,它涵盖了档案人员与服务对象、档案职业与档案人员、档案职业与其他职业之间的关系。
二、档案职业道德的特点
档案职业道德与各行各业的职业道德既具有共同性,同时又具有自己的特殊性,即体现档案工作这一特定职业的要求和特点。档案职业道德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档案职业道德在调节上具有广泛性。档案工作是一个大的系统,横贯各行各业,与社会方方面面都有着联系。这种联系必然会涉及到各种利益,产生一些矛盾。比如档案部门之间,有档案室与档案馆之间的关系和矛盾;档案馆之间,有国家综合档案馆与部门、专业档案馆之间的关系和矛盾;档案部门与社会之间,有档案部门与文博等部门之间的关系和矛盾,有档案部门与社会各个层面利用者之间的关系和矛盾。另外,档案人员之间在工作活动中必然会产生各种关系和矛盾。要使档案工作有序健康地发展,必然要正确处理上述关系,解决各种矛盾。除了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手段外,档案职业道德的调节也将发挥重要作用。
2、档案职业道德在要求上具有层次性。档案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同岗位的档案工作有着不同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因而档案职业道德的要求也具有相应的层次性。例如,档案职业政治性的特征,决定了档案职业道德的政治性,这是对全体档案人员共同的道德要求。但是,对于党政领导机关和部队等机构的档案人员来说,由于其管理的档案机密程度高,严重关系到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因而档案职业道德的政治性要求更为突出。再如,由于档案馆和档案室的工作职能不同,特别是国家档案馆,具有对社会开放的义务和责任,因而对档案馆工作人员来说,档案职业道德中热心社会服务的要求更为凸现。当然,档案职业道德要求的层次性,并不是说可以降低档案人员职业道德的水准,而是指有些职业道德要求,对于相应的档案工作岗位的人员来说,要求更高。
3、档案职业道德在内容上具有继承性。我国档案工作源远流长,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优良的传统。在档案工作的发展进程中,历代档案工作者不仅为后人留下了弥足珍贵的档案文献,而且也为后人留下了忠于职守、维护史实的优良传统和道德品质。汉代史学家司马迁,以坚忍不拔的意志,在广泛收集整理、研究考证档案、图书史料的基础上,为历史留下《史记》这部“史家之绝唱”的同时,也为后代档案工作者留下了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革命前辈档案工作者,在艰苦卓绝的战争年代里表现出的革命精神,更是激励现代档案工作者无私奉献的精神动力。为了保护中央文库的绝对安全,在白色恐怖的恶劣环境里,几任文库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前仆后继,历经千难万险,终于在上海解放时,胜利将文件送交至党中央。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广大档案人员继承优良传统,开拓进取,乐于奉献,涌现出一批又一批先进典范,展现出档案工作者特有的精神风貌。档案职业道德内容在继承中不断创新发展,不断得到升华。
三、档案职业道德规范
档案职业道德规范是档案人员普遍遵循的行为准则,是社会对档案人员的道德行为和道德关系的基本要求的概括。
档案职业道德规范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规范的具体表现和补充。现阶段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和主要内容是: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这些基本规范和主要内容,也是档案人员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同时,根据档案工作的职业特点和社会对档案工作的要求,档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还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和要求。
档案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体现了法律的要求。《档案法》要求档案人员“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这是档案人员应遵守的法律要求,同时也是档案人员应履行的道德义务。
档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为国际档案界共同遵守的道德准则。1996年北京第十三届国际档案大会上通过了国际档案理事会制定的《档案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内容包含档案工作者应保护档案资料的完整,以确保其作为历史证据的可靠性等十条准则。《准则》虽说对各国档案人员不具备强制性的约束力,但体现了各国档案人员对档案职业道德规范共同追求的内容。
档案职业道德规范是一个历史范畴。它的产生具有深刻的社会经济原因,是由一定的社会物质条件和社会关系所决定的,同时又是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档案人员自觉行为的产物。在社会主义不同的历史时期里,档案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在继承的基础上,会提出适应时代的新的不同的要求。
根据档案职业的特性和要求,我们把档案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概括为: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守护记忆,维护史实;传播信息,服务社会;遵纪守法,保守秘密;钻研业务,提高技能;团结协作,开拓进取。
1、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是档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具体表现在敬业、乐业、勤业、精业上。
敬业,是对档案工作社会地位与作用的认同及其表现。进入新时期以来,在党和政府的关怀重视下,在档案人员的开拓进取、不断努力下,档案工作的社会地位愈益提高,档案工作的社会作用愈益增强,广大档案人员受到很大鼓舞,对自己从事的职业和岗位有了更深的理解。但是档案工作毕竟是一项基础性工作、服务性工作,以功利的价值标准来衡量,实惠少,权利小,待遇低。如果没有敬业的精神,就不可能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档案人员要培养自己的敬业精神,既要“跳出档案看档案”,把档案工作放到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的大环境中来看档案职业的社会作用和意义,又要脚踏实地,做好每一项具体工作,在工作实践中体察自己所从事职业的价值。
乐业,是对档案工作目标理想的确立及其表现。档案人员要把自己的聪明才智融于档案工作的实践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各项工作提供优质服务,这样,就一定能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从中得到事业的成功感,享受工作的快乐。许多优秀的档案人员,正是在各自的岗位上勇于探索,积极进取,做出了优异的成绩,得到了单位、系统乃至社会的高度赞誉,从中找到并拓展了个人发挥才智、创造人生价值的天地。
勤业与精业,是对档案工作效益的追求及其表现。勤业,是实现档案工作效益的最基本价值的保证;精业,是实现档案工作最大效益的价值追求。首先,档案人员要有勤业精神。档案工作具有涉及面广,依附性强,时间跨度长,工作细致责任重,成果间接隐性等特点。每项工作,每个项目都要经过持久的努力,才能做出成效来。而且社会不可能对档案工作制定具体的工作指标和要求,因而档案人员的勤业精神显得尤为重要。其次,要使自己的辛勤劳动转化为最大的社会经济效益,还要具有精业精神。这种精业精神既体现在对工作的精益求精上,更体现在对工作的不断改革创新上。社会日新月异的发展,给档案工作不断提出新的课题,要求档案人员在实践中去研究、去解决。档案人员只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才能适应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才能追求档案工作的最大效益。
2、守护记忆,维护史实
档案是国家的记忆、社会的记忆。档案人员作为历史记忆的守护者,承担着积累史实、保护史实的重要责任。
维护档案完整,是档案人员崇高的义务。维护档案完整,就微观而言,也就是一个单位、一个项目的档案,既有数量上的要求,也有质量上的要求。就宏观而言,也就是从一个地区、一个城市,乃至国家而言,从横的广度上,要保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要建立档案,留存记忆;从纵的层面上,要保证上至政府活动,下至百姓生活都要建立档案,留存记忆。档案宏观上的完整和微观上的完整是辩证统一的,我们既要保证档案微观的完整,也要追求档案宏观上的完整。不然,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民族,我们的社会的记忆将是残缺的。在追求和维护档案宏观完整时,档案人员不仅要注重政府记忆的完整,也要注重社会记忆的完整。社会经济生活各领域、各层面档案的收集和保存,正面临愈益增多的矛盾和困难,特别是以往对百姓民生档案的收集保存缺少应有的重视,以至现代档案馆在亲民性、亲和性的体现中遇到难以回避的尴尬。档案人员要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不能让具有人文精神的百姓记忆在城市记忆中缺失。
维护档案安全,是档案人员神圣的天职。档案的安全包括两方面的要求,一是档案实体的安全;二是档案信息的安全。
维护历史真实面貌,是档案人员伟大的使命。档案人员要以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认识档案的价值。同时,要辩证地对待档案内容的不真实。档案的真实和历史的真实是一致的,但这不是指,也不等于说档案中记录的所有内容都是真实的。而是指即便是不真实的内容,也体现了一种历史的真实。比如说“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的大跃进年代,浮夸风盛行,不少经济统计数据水分很高,与历史的事实相去甚远,但这种统计数据又是当时浮夸风的真实记录,从这个意义上又反映了历史真实,为后人提供了历史借鉴。对于这类档案的内容,档案人员无权进行修改加工,也不得随意销毁,而应维护其原来的历史面貌,但在提供参考咨询、汇编史料或出具证明时,必须作必要的说明。其次,档案人员要在档案工作的各个环节中维护档案史实,要同篡改档案史实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
3、传播信息,服务社会
档案作为信息的一种存在形式,已愈益为人们所认识。利用档案已不再是少数人的特权,而成为全体公民受法律保护的基本权利。档案人员的工作宗旨,就是运用各种形式,向社会提供利用档案信息资源,并以此来实现自己的社会义务。
当代中国,档案人员担负的这种社会角色,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首先,满足人们对档案信息资源的需求,从本质上来说,是通过档案信息的有效传播和利用,保障公众认识社会,获取信息权利的实现。这也是民主政治、亲民政府的具体体现。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档案人员扮演着政府“阳光使者”的角色。其二,档案信息的传播是有条件的,因为档案具有一定的封闭期。档案信息开放和限制利用的决定权,最终由档案部门来依法行使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档案人员扮演着档案信息传播“把关人”的角色。其三,档案人员承担着档案信息整合、优化、传播工作。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档案人员又扮演着档案信息资源“导航员”的角色。
各级国家档案馆在档案信息传播和服务中居主体地位,档案人员要更好地担当这“三位一体”的社会角色,在传播信息、服务社会中,要坚持两个原则,即档案信息开放的原则、档案信息共享的原则。
档案信息开放的原则。传播档案信息,服务社会大众,是档案工作的根本性质。国家和社会之所以对各级档案馆给予较大的物力、人力的投入,根本目的在于,保障对国家和社会有重要价值的档案史料得以妥善保存,保障公众档案文献信息的获得权,进而保障历史文明绵延传承,保障社会健康、文明、高效、和谐地运行。《档案法》的颁布,从法律上赋予了公民不但有为国家积累和保管档案的义务,同时也有享受利用档案信息的权利。但由于档案信息与其他信息不同,有开放与限制使用的两种情况,因而公民利用档案信息权利的实现,虽然,一方面受制于档案自身内容由限制到开放的转化过程;另一方面受制于社会经济、政治发展的程度,但最终还是要通过档案部门、档案人员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理解和执行来完成的。因而,从这个意义上说,档案人员实际上在一定范围内,一定程度上,把握着档案信息开放利用的权利。如何把好这个关,远不是档案部门的一项业务问题,而是既事关国家和社会的安全,又事关社会民主化程度和公民权利实现的大局。档案人员必须站在这样的高度来认识自己的职责,正确把握保密和开放的关系,向社会提供更多的档案信息。不该开放的档案开放了,是违法行为,但依法应当向社会开放的档案而不开放,也是违法的行为。国家档案馆及档案人员应当以高度的责任感,积极推进档案开放利用的进程。
档案信息共享的原则。维护公众平等利用档案信息的权利,是国家档案馆和档案人员从自身的职业角度,尊重和保障人权,履行社会责任,奉献社会公众的基本的职业伦理操守。要实现档案信息共享的原则,首先要正确处理好档案人员和社会公众利用档案信息之间的关系。世界上可以出现两座馆藏相似的图书馆,但不可能出现两座馆藏相似的档案馆。读者要阅读一本书,可以从不同的图书馆满足需求;但要利用一份档案,在非网络化的环境里,大多只能在一个相应的档案馆里解决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档案馆对档案信息资源具有“垄断”性的特点。这对实行档案信息共享的原则带来了更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对档案人员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档案人员依法开放档案;要求档案人员熟悉馆藏,运用各种手段消除信息鸿沟,方便和帮助利用者查阅档案;要求档案人员不得利用“信息不对称”的有利条件,为了自身的研究利用等需要,而进行档案信息的人为封锁。第二,要正确处理好社会各个层面利用档案信息之间的关系。利用开放档案,不管是政府官员,还是社会群众,在权利上应该是平等的。档案人员应以平等的态度接待社会不同层面的利用者。特别是对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要给予特别关照。由于特殊人群在权利的实现上存在着客观障碍,档案人员有义务为他们提供特殊的利用服务。针对不同层面利用者的需求,要加强参考咨询服务,开展个性化服务,这也是公众档案利用权利平等的体现。
虽说各级各类档案室和其他档案馆不具有向公众开放档案的职责,但传播档案信息,服务社会同样是它们重要的责任。国家档案馆的开放服务,是依托在广大档案室、其他档案馆工作的基础上实现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档案室和其他档案馆工作是简接地参与了档案开放利用工作。同时,档案室和其他档案馆承担着为本单位、本系统工作服务的重任,在各自的服务中还有各自的特点和情况,档案人员在本单位、本系统档案信息的传播服务中,也不同程度扮演着“阳光使者”、“把关人”和“导航员”的角色。
4、遵纪守法,保守秘密
档案人员遵纪守法,着重体现在遵守和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律、政策和纪律上。档案人员应该成为自觉贯彻执行《档案法》的模范。《档案法》的法律要求,不仅是对社会提出的,更是对档案人员提出的。档案人员作为档案工作活动的主体,是否具备较高的法律责任,是《档案法》能否有力实施的基本条件之一。档案人员要以实际行动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同时,要以身作则,成为贯彻执行档案工作政策、纪律的模范。
档案人员保守秘密,是遵纪守法的重要体现。档案人员应当珍视国家和社会给予的特殊信任,恪尽职守管理好档案,对档案内容中的尚未解密的部分严守秘密,确保党和国家秘密安全,确保个人的隐私权受到尊重。作为职业道德规范,档案人员保密的要求,不仅是体现在对党和国家的机密上,同时也体现在对档案内容中的个人隐私上,体现在对企事业单位的企业秘密、商业秘密上。比如档案人员掌握着企事业单位的产品配方、工艺流程、设计图纸等涉及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的核心档案,档案人员要严格按照保密规定管理档案,维护企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另外,我们不能忽视对档案利用者信息的保密。在档案馆服务中如何确保利用者的相对自由,为利用者保守利用信息秘密应引起关注,因为其中往往隐含着利用者个人的思想倾向和隐私。在编写档案利用效益实例时,必要时要隐去利用者的姓名、住址、利用目的等信息。
5、钻研业务,提高技能
档案职业是一项专门职业。档案职业的专业性具有区别于其他职业的独立性。档案工作有特殊的工作对象----档案实体和档案信息资源;有特殊的实现对象----档案利用者;有专业性的实现方法----在对档案资源进行收集、整理、鉴定、保管、检索、编研、统计等基础上,开展档案提供利用服务。
正因为档案职业有其特殊的专业要求,档案工作有着自身的发展规律,因而档案工作形成了一整套专门的理论、原则和方法以及许多职业技术规范,并适应时代的发展,工作的变革而充实、提高。档案人员要胜任本职工作,承担起档案职业的社会责任,必须与时俱进地学习钻研业务,努力提高专业素养。
6、团结协作,开拓进取
档案工作各个环节之间、各项工作之间团队合作依赖程度较高。各项工作的有效运作,尤其需要发扬团结协作的精神。每个档案人员不仅要积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而且要以主人翁的态度关注档案工作的整体发展,发扬团队合作的精神。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档案管理、档案工作管理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网络。各级各类档案局、档案馆、档案室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例如,同级机关档案室和档案馆之间有着档案移交和接收的关系;各级各类档案馆之间有着整合信息、资源共享、优化服务的关系,因而档案人员要以大局为重,以利用者为重,相互理解,真诚合作,而不能画地为牢,资源封闭,各守一方。档案工作是一项覆盖面广、社会性强的基础性工作,国家档案馆又是社会公益性文化机构,档案工作的发展离不开社会各方面的协作帮助,离不开公众的支持。因而档案人员要增强社会协作意识,与社会各方面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取长补短,优势互补。比如,与图书馆、博物馆等相关文化机构要增强交流,构筑合作的平台;与教育部门、社区组织要共同利用档案资源开展对未成年人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等等。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不时给档案工作提出新的课题。档案人员要主动应对时代提出的新课题,惟有不断开拓创新,与时代脉搏同跳,与社会发展同步;惟有不断跨跃新的标杆,在更高层面上融入社会、服务社会,档案工作才能保持旺盛的活力,档案人员才能充分体现自身的职业理想、职业价值。因而,开拓创新对档案人员来说,不仅是一种工作思路,也是一种社会责任,具有道德层面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