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工商企业信用档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我国从计划经济步入市场经济以后,市场上的经济交易就已经烙上了信用危机的痕迹。最典型的是当时一些沿海地区走私贩私活动猖撅,制售假冒产品登峰造极,“逃债”、“坏帐”、“合同欺诈”等新名词纷纷出现。市场上出现的信用危机严重危及到了我国正常的经济发展秩序和对外经济交往活动,给我国的经济、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直接和间接损失。据有关方面估算,近年来,我国年平均假冒伪劣产品的产值超过1300亿人民币,国家每年因此损失税收250亿人民币。这不单单是假冒伪劣造成的损失,还有合同欺诈、虚假广告等等,每年都会给国家和市场主体造成巨大的损害。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国家行政机关,其职能就是规范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而要实现这一职能,首先必须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其中,工商企业信用档案的构建,正是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其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政府主管经济行政执法的综合部门,也急需通过对企业信用档案的构建来提高自身的工作效率,提升管理的整体水平。其主要的职能优势在于:
1.工商部门是市场准入和退出的登记主管机关,企业在开业、变更、歇业过程中的登记资料是企业或他人了解该企业的基本性资料。
2.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综合性强,既监管企业和登记事项,又监管企业的商标行为、广告行为、合同行为等等,监管领域宽泛。
3.与政府其他职能部门有着密切的协调关系。其他行政机关所批准的专项许可经营证明,或是吊销企业执照的建议等,最终必须经过工商部门的办理才能得以实现。
4.工商部门所掌握的信息量大,可信度高,权威性强。就上海地区而言,现有各类企业37万户,个体工商户22万户,其注册登记和被监管的原始记录均在工商部门掌握之中。
5.工商部门的信息化工作基础好。如上海在前两年建立的“金管工程”网络系统的基础上,近来又开通了“红盾信息网”、“3?15投诉中心”等网络,其运行稳定,维护正常,从中就能发掘出企业信用方面的信息。
这样,在构建企业信用档案的工作中,工商部门可以利用自身的这些优势和特点,承担“生力军”和“先行军”的角色,为保证正常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企业的合法利益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从工商业务档案的内容和特点看工商信用档案的构成
所谓工商业务档案,主要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各类市场和企业在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以及对其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工作中产生材料的总和。这些材料如果按工作职能划分,主要有:企业登记档案(包括内资企业、外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登记档案)、个体工商户登记档案、广告登记档案、注册商标档案、经济合同档案和违法案件档案。如果按门类划分,可以概括为企业登记档案(包括开业、变更、注销登记档案)、专业性登记档案(包括租赁柜台登记、商品展销会登记、户外广告登记、企业动产抵押登记档案等)、企业监督档案(包括日常检查记录、年度检验记录、专项检查记录、投诉举报记录等)、专业性管理档案(包括广告监测情况、合同监管情况、商标管理情况等)、行政案件档案(包括行政处罚档案、合同纠纷行政调解档案、消费纠纷行政调解档案、行政复议档案、行政诉讼档案、行政赔偿档案等)。
从工商业务档案的内容中我们不难看出有这样一些特点:首先,这类档案涉及面广。基本反映了一个企业的整体经营状况。其次,这类档案动态性强,可以反映企业延续过程中的变化情况。再者,这类材料利用率高。主要利用者为企业、司法检察部门、律师等,利用率始终居高不下。据了解,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档案馆每天接待利用查询的人次逐年上升,现已达到每天120人次以上。
由此可以看出:工商业务档案包含了工商企业信用档案的所有内容,工商企业信用档案仅仅是工商业务档案中资料或信息的提取和浓缩。从企业信用档案角度来讲,工商企业信用档案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除此之外,加上其他职能部门信用档案信息的整合,才能构成完整的企业信用档案内容。基于上述观点,我认为,工商企业信用档案可以依据工商业务档案从以下五个方面加以组合和构建:
1.企业进入或退出市场的资料。主要指企业在办理开业、变更、注销登记中的基本事项。包括:企业名称、住所、负责人、投资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应当成为反映其信用情况的基础性材料。
2.企业被行政处罚的资料。主要指企业因违反登记事项,或从事虚假宣传、走私贩私、合同欺诈、经营假冒伪劣商品、制售非法出版物、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而形成的记录,应当成为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核心材料。
3.工商部门行政监管的资料。
工商部门在对企业例行检查、年度检验时,对企业守法经营所作出的认可性记录;对企业轻微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的提示性记录等,应当成为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主要材料。
4.企业被投诉举报资料。企业因涉嫌违法被投诉举报,有时虽然从法律上可能很难认定,或者因证据不足未被追究法律责任,甚至可能是没有根据的投诉举报。在这当中产生的资料,是一种社会性的信息,是一块社会“公示板”,其中蕴含着一定的警示作用,应当成为企业信用状况的参考材料。
5.企业被认证、褒奖资料。在工商行政管理实践中经常会涉及到对企业信用状况的某些认可。比如在某一时段对某一方面进行认证,评选出“无假冒商品商店”、“消费者信得过单位”、“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等等,这些认证性信息也应当成为工商企业信用档案的有机组成部分。
三、做好工商企业信用档案构建工作之我见
工商企业信用档案的构建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作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充分发挥自已的职能优势,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企业信用信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先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充分掌握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的各种信息。通过从线条管理转向综合管理,从静态管理转向动态管理,从被动管理转向主动管理,从传统管理转向现代化的长效管理等手段,真正建立和健全“经济户口”,这样才能做好企业信用信息较为全面的收集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加以科学的整理,建立起相应的数据资料库。
2.积极做好数据资料的登录和技术保障工作。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内部的专业管理部门繁多,监管的内容不尽相同,各自的专业性很强,监管数据的存储要求不一致。因此,对收集到的数据需要加以抽象,提出统一的管理规范,才能便于数据的识别、登录,便于数据的查询、统计。同时,对数据登录要有时限要求,以保证数据的适时更新。此外,由于工商部门建立的企业信用档案是从现有的工商管理业务档案中抽取的信息,为了实现资料的调取、存储、查询和统计,必须要开发出一套功能强大的软件系统,从技术上解决好由于企业档案分级管理、分散管理、专业管理、交叉管理,甚至是分密级管理等一系列问题,做好技术维护和技术保障工作。
3.促进企业信用信息资源的社会共享。目前,政府有关部门各自掌握着企业各方面的信用信息,而信息利用者要想得到这些相关信息就极不方便,耗时费力,不能达到及时有效利用的目的。工商部门在构建企业信用档案时也应考虑到这个问题,应把工作的立足点放在力图使企业信用信息资源社会化上,要打破陈旧保守的思想观念,让整个社会都能了解各企业的信用信息,通过社会舆论,依靠社会监督,共同加强对企业的管理,起到长效监管作用,以共同维护社会主义正常经济秩序。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国家行政机关的有机组成部分,具有维护国家经济秩序的崇高职责。我国加入WTO组织后,随着国际交往的贸易活动的增加,要求我们按照世贸规则来创新市场监管方式,构筑社会诚信体系。在这种形势下,构筑企业信用体系,健全对违规行为企业的监控机制,弘扬诚信企业,建立工商企业信用档案也将成为工商行政管理的当务之急。
(郭红解、李军摘自《上海档案》2002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