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考核历来是监督、评价和选用干部的重要方式。我国古代就有铨叙制度,按资历或劳绩核定官职的授予或升迁。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不断完善干部考察考核工作,形成了一系列制度要求。1928年在《中国共产党组织决议案草案》中提出考核评价党员干部的标准,1949年印发了《关于干部鉴定工作的规定》。改革开放以后,干部考察考核制度不断健全完善。1979年印发的《关于实行干部考核制度的意见》,阐述了建笔干部考核制度的重要意义,提出德才兼备的原则。1994年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升降奖惩,使干部能上能下形成制度。1998年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2011年印发的《关于加强对干部德的考核意见》,2014年修订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文件以及有关具体办法,对干部考察考核作了较为详尽的制度安排。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严格执行考察考核制度,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严格管理监督干部、激励约束干部的必要手段,是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推进干部能上能下,选对人、用好人的重要基础,是确保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重要保障。因此,《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要求“严格执行干部考察考核制度”。贯彻执行好这项要求,要着重把握以下4个方面。
第一,要坚持全面了解情况。坚持以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为基础,以换届(任期)考察、任职考察为重点,合理安排,统筹兼顾,相互补充,相互印证,增强考察考核方式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的表现。要全面地历史地辩证地考察识别干部,注重一贯表现和全部工作,功夫下在平时,看干部的长期表现。要近距离接触干部,观察他们对重大问题的思考以看其见识见解,观察他们对群众的感情以看其禀性情怀,观察他们对名利的态度以看其境界格局,观察他们的为人处世方式以看其道德品质,观察他们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以看其综合素质,做到既知人之短、知人之长,也知人长中之短、知人短中之长。
第二,既重政绩又重政德,既重能力又重品行。如何考准考实干部政绩,既是重点也是难点。要既看发展又看基础,既看显绩又看潜绩,不能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论英雄。要突出对德的考核,把对德的考核具体化,使品德端正的干部受到褒奖和重用,品行低劣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惩戒。重点考察贯彻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表现,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的立场,对待人民群众的态度,完成急难险重任务的情况。发挥干部考察考核制度在党内监督中的作用,还必须紧紧围绕《条例》的规定,把《条例》第五条规定的党内监督的8项主要内容作为考察考核的重要方面。
第三,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对班子成员实事求是作出评价。作为管党治党的第一责任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本着对党负责,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的态度,在考察考核中对班子成员作出全面客观评价,既反对好人主义,又摒弃私心杂念。对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要鲜明指出,不能模棱两可,特别要警惕和发现那些口是心非的“两面人”。对那些勇担当、有本事、坚持原则、不怕得罪人、个性鲜明的干部,往往会出现认识不尽一致的情况,一定要为他们说公道话。
第四,要严格责任追究。考察考核是选人用人的重要参考。要严格执行考察考核工作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査,切实保证公平公正。落实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干部选任、考察、决策等各个环节的责任,对失察失责的应当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把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促进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决防止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净化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