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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范围有哪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18 08:59:44    来源:网络    作者:档案之窗    浏览次数:1314    评论:0
导读

根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干部档案正本材料分类如下: 第一类 履历材料 第二类 自传 第三类 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第四类 学历、评聘专业技术情况材料 第五类 政审材料 第六类 加入党团材料 第七类 奖励材料 第八类 处分材料 第九类

根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干部档案正本材料分类如下:

第一类 履历材料

第二类 自传

第三类 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第四类 学历、评聘专业技术情况材料

第五类 政审材料

第六类 加入党团材料

第七类 奖励材料

第八类 处分材料

第九类 任免、工资、待遇审批及各种代表会代表登记表材料

第十类 其他供组织上参考材料

第一类 履历材料

(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记载干部个人经历等基本情况的表格材料:

1、干部登记表、简历表、履历表

2、党员干部登记表、简历表、履历表

3、土改、镇反、三反、肃反、社教运动工作队员登记表

4、公安人员、军人、职员、工人、教师、学生、学员、行政工作人员登记表、简历表

5、主要内容是干部简历的审查表、调查表、履历变化补充表

6、干部个人革命活动简历材料

7、申请更改姓名的材料

(二)本类材料说明:

1、本人填写的简历表、登记表、兼有组织鉴定等其他内容的,可按其主要内容、材料性质,确定归入第一类、第三类或其他类。带有自传性质的归二类;

2、部队转业干部档案中,凡《履历书》中履历、自传、鉴定、政历问题审查结论在一起的,需拆开装订,分别归一、二、三、五类等;

3、此类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登记目录,要及时做好干部工作单位变化(职务任免应登记在《职务变动登记表》上)的登记工作。

第二类 自传材料

(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自传性质的材料:

1、自传、干部自传

2、其他带有自传性质的材料

(二)本类材料说明:

1、本人所写的叙述经历、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的自传性质的材料一般应归本类

2、此类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第三类 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对干部优缺点的评定材料和考核、考察材料:

1、以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登记表、组织正式出具的鉴定性的干部表现情况材料

1)自我鉴定、个人鉴定

2)干部、职工、学生、学员鉴定

3)党员鉴定(1970年在整党建党阶段的“党员鉴定表”和非党干部的“干部鉴定表”不存档)、团员鉴定

4)毕业鉴定、结业鉴定(以此认定学历的放第四类)

5)劳动鉴定、工作调动鉴定

6)出国鉴定

7)社教工作人员鉴定表

8)专业人员工作鉴定意见

9)思想工作总结、工作小结、劳动思想小结后面附有自我鉴定、小组意见、支部意见、组织鉴定的,如一九五一年、一九五二年思想工作总结报告等

10)后备干登记表(职务提拔后放入三类,没有提拔的不存入本人档案)

11)年度考核表、领导干部年终总结报告表

12)学生品德鉴定表(有成绩)以鉴定为主

13)挂职干部鉴定表

14)专家情况鉴定表

15)学生社会实践表(有鉴定意见)

16)离任审计材料(有鉴定意见)

2、考核、考察材料

1)作为干部任免、调动依据的正式考察综合材料

2)干部考核登记表

3)干部考核和民主评议的综合材料

(二)本类材料说明:

1、归档的考察、考核材料,需经组织上审定盖章,草稿不归档;

2、从本人档案中摘录的优缺点不归档,班组、科室搞的月考核材料不归档;

3、此类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第四类 学历及评聘专业技术情况材料

(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反映干部学历、学位、学绩、培训和专业技术情况的材料:

1、报考高、中等学校学生登记表、审查表、毕业登记表、学习(培训结业)成绩表(试卷不存档)、学历证明材料、初高中毕业生登记表、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

2、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表

专业技术职务考绩材料

聘任、解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批表

套改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审批表

专业技术职务任免审批(呈报)表

3、干部的创造发明、科研成果及有重大影响的论文(如获奖或在全国性报刊上发表的)等目录

4、反映干部学历才识,专业技术方面的其他材料

5、学生档案袋(有高考成绩)

6、正式会计证审报表

7、会计师注册表

8、社会科学进步奖审批表

9、教师资格过渡审批表

10、省拔尖人才专家登记表

11、特级教师审批表

12、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登记表

13、体育达标登记表

14、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表、资格审查表、成绩表

15、业务自传

(二)本类材料说明:此类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第五类 政审材料

(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反映干部有关政治历史等方面问题的材料:

1、参加反党团、会道门、敌伪军、政、警、宪、特和被俘、被捕、叛变、脱党、脱离革命队伍及包庇反革命、有敌特嫌疑等历史问题的审查材料

2、党籍问题的审查材料

3、更改入党入团和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审查材料

4、下乡时间审定表,参加工作时间批注

5、更改民族、年龄、解决国籍的审查材料

6、家庭出身、本人成份的证明材料

7、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证明材料,干部爱人情况登记表

8、有组织审查结论的“调查表”、“审查表”

9、审干、肃反中被限制使用、复查后的决定及原决定材料

10、因隐瞒历史问题、家庭出身等原因受处分的审查材料

11、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平反改正通知、决定

12、关于个人历史情况的个人交代材料

13、已经查证清楚的有关干部政历问题的检举材料、查证材料,虽无组织意见也可归档

14、选拔学生政审表

(二)本类材料说明:

1、凡审查材料,都是系列材料,一般包括批复、结论、报告、证明、本人交代或申请;

2、同一案件的复查、甄别、平反材料放在原审查、处理材料前面;

3、在审查过程中形成的非正式调查报告,同一证明人多次写的内容重复的证明材料可取出登记销毁;

4、此类按材料的主次,如批复、结论、报告、主要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按问题集中排列)、检举材料、本人检查交代或主要申诉材料排列。套与套之间按时序法。

第六类 加入党团材料

(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反映干部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国共产党及民主党派情况的材料:

1、入团志愿、入团申请书、退团报告和上级团组织批复、团员登记表

2、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中国共产党党员登记表、

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4、认定为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主要事实依据材料和组织审批材料

5、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

6、整党不予登记的决定、组织审批意见及所依据的材料

7、暂缓登记期满后的组织决定及有关材料

8、已被吸收参加民主党派的材料

(二)本类材料说明:

1、入党申请书较多的,可选择12份全面系统的归档;

2、未办理转正手续的入党材料暂由干部所在单位的党组织保存。批准入党后的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书归六类)及政审材料(归五类)归入本人档案;

3、上级党委没有批准入党的,其入党志愿书不归档;

4、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其入党志愿书、申请书连同上级批示材料归六类;

5、凡被开除团籍、党籍的,其入团、入党材料不撤出,可在志愿书封面上注明何时由何机关开除出团、出党。有关处分材料,按其性质(政历问题或违纪案件)分别归入五类、八类;

6、此类材料技入团、入党、入民主党派材料分别排列,志愿书放在各套材料前面,其他材料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如入团志愿书、申请书、入党志愿书、申请书、转正申请书、入民主党派材料等,套与套之间的排列借助于时序法。

第七类 奖励材料

(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县团或相当县团级以上单位批准授予的党内外奖励(包括科技和业务奖励)、荣誉和先进事迹材料:

1、好学生登记表

优秀班干部登记表

优秀团干部登记表

2、优秀团员登记表

优秀党员登记表

3、正式命名授予的英雄、模范、先进工作者、三八红旗手、优秀教师、特级教师、新长征突击手、五讲四美先进个人等各种荣誉称号的审批表和先进事迹材料、从事专业工作三十年人员登记表、审批表

4、立功受勋、嘉奖材料

5、创造发明、业务、技术奖励材料

6、县团以上单位对干部个人的通报表扬材料

7、个人突出贡献奖

8、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登记表(单纯表彰)

9、其他正式的奖励材料

(二)本类材料说明:

1、未正式批准,也未盖公章的各种先进人物事迹材料不归档;

2、班组、科室搞的一般性月奖、季奖材料不归档;

3、此类材料按时间先后排列,但每次的奖励应将组织的审批材料放在前面。

第八类 处分材料

(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干部违犯党纪、政纪、国法等材料:

1、违纪处分材料

处分(免予处分)决定

调查报告

个人检查各个人申诉

2、刑事判决书,劳教审批材料

3、“三反”、“五反”运动中受处分和复议材料

4、“三反”坦白交代贪污百万元以下登记表

5、整风反右派运动中受处分和改正的材料

复查结论

复查报告

复查所依据的主要证明材料

原结论(或决定)

注:复查不彻底,改正结论中留有“尾巴”,又进行复查,在修改后的结论中注明原改正结论的文号、日期,第二次修改结论的日期,并与本人见面后存其档案,原改正结论抽出销毁。

6、在整风反右倾运动中受处分的甄别平反材料

甄别复议结论

甄别结论

7、四清运动中受处分和改正材料

复查结论

复查报告

复查所依据的主要证明材料

原结论或处决定

8、“文革”中受处分的平反材料

党组织最后做出的

复查结论

复查报告

同复查结论有关的主要证明材料

本人交代材料和主要申诉材料

9、“文革”中高等院校记录在案人员,记录在案的综合材料

10、核查中定为“三种人”、“犯严重错误”和“一般错误”的

上级批复

处分决定

审查结论

调查报告

本人检查

对结论的意见

申诉材料

11、通报批评材料

12、确属错误(如道德品质、生活作风、经济等),组织上不予处分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检查材料

13、离任审计有问题的各类表

(二)本类材料说明:

1、“文革”以前没有明确处理规定的错案材料或不属于错案材料的处理,主要依据中组部组通字[1979] 51号文件;

2、政治历史问题与违纪错误混同一起给予处分的结论、调查报告、处分决定等材料一律归第八类;凡未给予处分,以政治历史问题为主的,归第五类,以违纪错误为主的归第八类;

3、举报干部工作、思想、经济、作风等违纪问题,经查属一般问题,不归干部档案,存干部部门参考;

4、此类接材料的主次关系排列,凡经复查已对原结论、决定处分撤销改正的,可将撤销改正结论或决定放在本系列材料前,原结论决定放在后;

5、违纪处分的举报材料,证明材料应存处理机关的案件档案。

第九类 任免、工资、待遇、各种代表会代表登记表材料

(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由组织上整理填写、呈报、审批手续已经完备的反映干部录用、任免、聘资、待遇、出国、退(离)休、退职及各种代表会代表登记表等材料:

1、干部任免呈报(审批)表

录用、聘用干部审批表

聘用干部合同书、续聘审批表、解聘、辞退材料

撤销突击提干材料

2、干部工资级别登记表

工资升级表

转正定级表

解决待遇的审批材料

补发知青工龄津贴表

3、招工登记表

“以工代干”转干审批材料

4、兵役登记表

应征入伍审查表(确认入伍时间)

应征入伍批准书

晋级、晋衔报告表

复员军人登记表

军干转业审批表

荣军登记表

5、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工、青、妇代会代表登记表,民主党派代表登记表(出席县团级以上的)

6、调动、退职、辞职、退休、离休审批表、离休干部提高待遇审批表

7、出国、出境人员审批表

8、享受政府特贴表(单独表彰的放七类)

9、专家情况登记表

10、公务员资格审查表

11、公务员免试审查表

12、上山下乡审批表

13、运动员试用期协议书

14、试用期干部任免审批、登记表

15、大学毕业生选调登记表

16、评定法官等级审批表

17、评定检察官等级审批表

18、劳动用工合同

19、选拔领导干部推荐表

(二)本类材料说明:

1、任免通知不归档;

2、此类材料除“工资级别登记表”列九类1号,其他材料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第十类 其他供组织上参考的材料

(一)归入本类的材料是以上九类不能包括,有较大参考价值的材料:

1、大、中专毕业生分配“报到证”

工人参加工作时间的通知书

2、历次政治运动中普遍写的

思想检查

思想总结

学习总结

3、民事判决书、调解书

4、有残疾的体检表、残疾等级材料,因公受伤的证明

5、家属农转非审批表

6、干部逝世后,报纸报道的消息或讣告、生平、非正常死亡的调查报告及有关遗书等

7、省行政处罚听证主持人登记表

8X X X为第 X届学生会主席(聘书)

9、毕业党性总结

10、随军报告

11、结婚报告

12、农转非报告

13、转正定级总结

14、中学生社会实践登记表

15、知青留城审批表

16、体育合格证

(二)本类材料说明:

1、党外人士在过去运动中所写的交心检查等材料不归档;

2、工会会员入会申请书、会员登记表不归档;

3、独生子女证、任命(聘任)通知书、奖状、结婚证、毕业证和私人信件材料不归档;

4、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干部档案副本由正本中的部分材料(重份和复制材料)构成,材料分类如下:

第一类 近期的干部展历表

第三类 各个阶段的主要鉴定,于部考核材料

第四类 学历、学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材料

第五类 政治历史情况审查、甄别、复查结论材料

第七类 奖励材料

第八类 处分决定(甄别。复查结论)材料

第九类 任免呈报表和工资、待遇的审批材料

 
(文/档案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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