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案卷类目的方法
编制案卷类目( 或称立卷类目、归卷条目) 是指在企业内的实际文件材料尚未形成之前,根据企业工作职责范围和以往的工作任务以及企业工作的规律,对一年内可能产生的文件,按照立卷的原则和方法,拟制比较详细的立卷方案或计划,以指导文件立卷工作。
为了做好平时的立卷工作,首先要拟制案卷类目,这样平时办理完毕的文件材料在归卷时就有了着落。编制案卷类目便于对立卷文件材料进行及时的集中和管理,便于立卷前的查找利用,便于年终立卷。
案卷类目是文书部门平时立卷的一种工具,应由负责立卷工作的文书人员编制。
案卷类目的编制要根据本企业工作的职责范围、当年的工作任务及本企业的工作规律进行,要实际运用并紧密结合本企业工作的实际情况,掌握本企业的工作性质、职权范围、机构设置、工作任务、本企业与其他企业的行文关系、文书工作的组织形式和文书运行情况等;要以前一年的案卷类目为基础,参照历年归档案卷的目录来编制案卷类目;要突出本企业当年工作的特点,做到有的放矢。
案卷类目的具体编制方法是:
一、设类
类名就是概括立卷文件材料分类的名称,也称类别。类的设法有三种:一是按问题设类;二是按组织机构设类;三是按文件作者、编号设类。
( 1) 按问题设类,就是按文件材料内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设类。
( 2) 按组织机构设类,就是按企业内部的组织机构设类,各机构的名称就是案卷类目的分类名称。
( 3) 按文件作者、编号设类。企业文件的来往是根据组织系统、机构职权和企业之间不同的工作关系进行的。
选用分类方法应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确定。如小型企业,文件数量较少,可按年度设类;中型企业,文件数量较多,可按问题、组织机构、文件编号等设类;大型企业,文件数量很多,可按组织机构、问题等设类。
二、设条款
条款是指按照立卷的要求与方法概括出的一组文件的总标题,也就是预先拟写的案卷标题。它是在案卷类目的“类”下,预先形成的案卷的标题。条款是案卷类目的主要组成部分,因此,它要正确地反映和体现立卷的方法和特征,照顾到文件材料的不同作用、保存价值和历史联系,做到条款名称( 也可称标题) 真正地反映和体现内容,文字简明扼要。一个案卷类目的类与类之间、一类内的条款与条款之间,既要注意到它们的前后次序,又要顾及它们之间的联系。整个案卷类目要将逻辑性与系统性融为一体,层次分明,以便于掌握和使用。
全部条款编制好以后,应分类,并按一定的顺序进行排列,体现出一定的条理和规律性,如按问题的重要程度和时间先后排列,但不能将不同类的条款混杂排列,同一类内的条款排列也要有次序,前后要有所照应,有所遵循。
三、编顺序号
在类、条款的顺序确定之后,要对案卷类目进行总的编号( 有的称文书处理号、归类号、代号),编号的方法有三种:
1. 为明显区分类与条款号,应采用汉码编类号,阿拉伯码编条款号。如:一、( 办公室)——类号。1.——条款号。具体书写代号如下:
1——1( 第一类,第一条款)
1——2( 第一类,第二条款)
以此类推。
2. 类与条款号码完全用阿拉伯数字,但是类与类之间编一条顺序,各类内的条款另编一条顺序,两个数字中间用一横线连接,前者为类号,后者为条款号。具体书写代号如下:
1——1( 第一类,第一条款)
1——2( 第一类,第二条款)
以此类推。
3. 类与类编一个顺序号,类下的条款统一编号。如果第一类设十个条款,那么第二类的第一条款则从十一号依次下排。具体书写代号如下:
1——1( 第一类,第一条款)
2——11( 第二类,第十一条款)
以此类推。
由于案卷类目是文书立卷工作的一种计划性的工具,而且这种类下统一编条款号的办法事先很难做到十分准确,类目所设条款数与实际工作中形成文件的情况之间往往会存在差距,因此,在设类下条款号时,每类条款尾号后面可以保留几个空号,作为机动号( 类下条款统一编号的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