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国家档案工作的决定》
1 《关于加强国家档案工作的决定》概述
1956 年3 月27 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国家档案工作的决定》( 以下简称《决定》) , 4 月16 日颁布。这是我国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发布的第一个关于档案工作的法规文件。
( 1 ) 发布《决定》的历史背景
① 社会发展的需要
1949 年10 月1 日, 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它担负着迅速复兴经济、文化等方面的重任。新中国成立头三年, 党的主要任务是恢复国民经济并进行各项社会改革。从1953 年到1956 年, 我国成功地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
1955 年下半年到1956 年, 全国出现了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革的高潮, 同时也开始出现了文化建设的高潮。1956 年1 月, 中共中央召开了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会议, 周恩来总理作了《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报告》, 其中强调: “ 为了实现向科学进军的计划, 我们必须为发展科学准备一切必要的条件。在这里, 具有首要意义的是要使科学家得到必要的图书、档案资料、技术资料和其他工作条件, 必须⋯⋯加强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的工作。”
② 档案事业发展的需要
新中国成立以来, 档案事业就受到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 特别是自从1954 年年底中共中央召开全国档案工作会议和国务院成立国家档案局以来, 全国的档案工作有了很大的发展: 档案馆、档案教育机构、档案行政管理机构迅速建立; 开展了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 档案专业教育, 档案专业干部的培养也都迅速展开。但在这种快速发展的势头下, 也出现了不少问题: 档案工作的管理体制、档案机构不健全; 档案专业人员欠缺且素质低; 档案学科建设有待提高等。同时, 一些人甚至档案专业人员对档案及档案工作缺乏正确的认识, 发展档案事业的社会基础还不够坚实, 这必然会对档案事业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鉴于以上两点, 国家必须尽快出台能够促进档案工作顺利展开、档案事业快速发展的规范性文件, 对档案工作中的一系列重大原则性问题, 如档案工作的任务, 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等作出规定。所以, 《决定》就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
( 2 ) 发布《决定》的意义
① 现实意义
促进了档案机构建设。《决定》发布后, 各级政府、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加强了对档案工作的重视, 给予了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 各种类型的档案馆纷纷建立, 机关单位设置了档案室等机构,原有的档案馆、室的设备、条件也得到了改善。
促进了档案人才的培养。《决定》的发布, 促进了档案专业人员对自身素质的培养以及专业技能的提高。同时一大批档案干部的培训工作在全国各地加紧进行。
档案收集、整理、鉴定等工作积极展开。新中国成立后, 我国档案部门面临着抢救珍贵档案、收集对国家有价值的档案以及整理大量堆积的档案材料的工作, 《决定》对这些方面都做了明确的规定, 极大地便利了档案部门开展工作。
国家档案局的指导监督作用加强。国家档案局根据《决定》精神, 进一步发挥其指导监督作用, 促进了全国档案事业的发展。
此外, 《决定》的发布在促进档案学的研究, 提高档案工作的业务水平和理论水平等方面都有重大意义。
②《决定》的历史意义
《决定》的发布是我国首次以法规的形式将党和国家关于档案事业的方针政策体现出来。党和国家历来都重视档案工作, 但这是第一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把党和国家对档案工作的关怀以及有关的方针政策表现出来。《决定》是新中国成立后至《档案法》公布之前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最重要的法规文件。以它为开端, 党和国家更加重视档案法规建设, 为档案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决定》为我国档案事业建设奠定了基础。首先, 《决定》明确了人们的思想, 使人们对档案、档案工作有了清楚的认识, 方便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其次, 为今后档案工作原则、制度的确立作了理论上和实践上的准备。如被《档案法》明确规定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档案工作原则, 实际上是《决定》所确立的集中统一管理思想在新形势下经过不断发展和完善而形成的。
总之, 《决定》的发布, 在我国档案事业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是社会主义档案事业建设的奠基石。
2 《关于加强国家档案工作的决定》的主要内容
第一, 规定了国家全部档案的范围。《决定》指出: “ 国家的全部档案, 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各机关、部队、团体、企业和事业单位的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的革命历史档案和旧政权档案”。同时阐明了档案是“ 国家的历史财富” 的观点。
第二, 规定了档案工作的任务、基本原则和性质。档案工作的任务是, “ 要在统一管理国家档案的原则下建立国家档案制度, 科学地管理这些档案, 以便于国家机关和科学研究工作的利用”。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 集中统一地管理国家档案, 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便于国家各项工作的利用”。档案工作的性质是, 档案工作是一项专门业务, 又是一项机要工作。
第三, 明确了加强国家档案工作的具体措施, 主要有: 加强国家档案工作的统一管理。《决定》规定, 全国档案工作, 都应该由国家档案管理机关统一地、分层负责地进行指导和监督。国家档案局在加强全面规划工作中, 应该充分发挥对全国档案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的积极作用。加强各级档案工作机构。加紧培养干部, 提高档案工作的业务水平和科学水平。
第四, 提出了三项具体任务: 全面推行文书处理部门立卷、建立统一的归档制度; 迅速整理1949 年10 月新中国成立以来积存的档案; 积极收集和清理分散在各地的革命历史档案和旧政权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