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法规学的研究对象、任务与内容
1 档案法规学的研究对象与任务
档案法规学既然是一门学科, 它就是有研究对象的, 或者说,因为它有研究对象, 才成为一门学科。那么, 它的研究对象是什么呢?
档案界关于档案法规学研究对象的看法基本是一致的, 只是在表述侧重点上有所差异。有的这样表述, 档案法规学“ 是以档案法这一特定社会法律现象的产生、发展、变化规律及其实际应用为研究对象的一门学科” 。有的认为, 档案法规学“ 是随着档案法规的产生和发展而逐渐形成的, 以档案法规和档案法制为研究对象的科学” 。有的认为, 档案法规学“ 是以档案法律规范和档案法制为研究对象的科学” 。还有的认为, 档案法规学“ 是研究档案法规的本质及产生、发展的规律, 阐述档案法规的体系结构及其功能的一门科学。显而易见, 这门学科的研究对象是档案法规” 。可见, 这些表述都把档案法或档案法规作为研究对象。档案法规是档案法规学产生的基础和条件。没有档案法规, 档案法规学将成为无源之水, 无本之木。我们不仅仅要研究档案法规条款内容, 还要研究它的特点、体系结构、实施等问题, 找出其内在的发展规律,指导档案法制建设的发展, 解决档案法制实践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因此, 我们认为, 档案法规学是研究档案法规的产生、发展与实施规律的科学。
档案法规学的研究任务就是运用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和档案学基本理论, 建立档案法规学理论体系和具有中国特色的档案法规体系, 为我国档案法制实践提供理论指导。
2 档案法规学的研究内容
从现已出版的档案法规学著作、教材以及发表的研究论文来看, 对档案法规学研究内容与体系的认识不尽一致, 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认为: 档案法规学主要由六个部分构成: ( 1) 档案立法历史; ( 2 ) 档案法的基础理论; ( 3 ) 对现有档案立法的分析、解释和评论; ( 4) 我国档案执法实践研究与分析; ( 5) 各国档案立法比较; ( 6 ) 档案立法的预测与展望。
第二种认为: 档案法规学主要由四大部分构成: ( 1) 中外档案立法历史; ( 2 ) 档案法规的构成、性质、特点、任务和作用等;( 3 ) 档案立法、执法与司法的理论和实践; ( 4) 对现有档案法规的分析、解释与评价, 档案立法的预测与展望。
第三种认为: 档案法规主要由十个部分构成: ( 1 ) 档案法学理论; ( 2 ) 档案法原理, 包括档案法的概念、属性, 档案法的调整对象、地位、档案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类型, 档案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等构成要素, 档案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失, 档案法的目的、原则、作用、价值、形式, 档案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档案法制与其他档案事业管理手段的关系; ( 3 ) 档案立法, 包括档案立法的概念、指导思想与原则、体制、目的、条件、环境、技术、程序、评价、预测与展望, 档案法规的修改、补充、清理、废止与撰制等; ( 4 ) 档案法规体系, 包括档案法规体系的概念、结构、层次, 档案法规体系构成的基本原理, 档案法律、档案行政法规、地方性档案法规、国务院部门档案规章、地方政府档案规章的性质、特征、类型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和法律地位; ( 5 ) 档案法律规范, 包括档案法目的、意义, 档案工作体制、原则与社会地位, 档案法所管档案的范围, 档案机构的性质、设置、布局、类型、职责, 档案法确立的国家对档案管理的基本制度, 档案利用的概念、原则、程序, 移交档案单位利用档案的权限, 档案开放的时限、范围和特点, 档案公布的概念、形式、权限, 对寄存档案利用的限制, 与知识产权法律的衔接, 档案复制件的法律效力, 档案法律责任的种类、特征; ( 6 ) 档案行政执法,包括档案行政执法的概念、原则、形式、意义, 档案行政执法人员的概念、条件、作用、职权, 档案行政处罚, 档案行政复议, 档案行政诉讼, 档案行政执法监督等问题; ( 7 ) 档案普法, 包括档案普法的概念、条件、功能、方式、方法、范围、环境、地位等;( 8 ) 中国档案法史; ( 9) 外国档案法, 包括外国档案法的产生、发展、类型、体系、立法原则、基本内容、发展趋势、理论研究等; ( 10) 中外档案法比较, 包括各国档案法立法背景、立法原则、立法内容、法律规范、功能、社会环境、实施等。该文作者在其出版的著作中又将这十部分归纳为三大部分, 即档案法基础理论, 档案法制理论与实践, 档案法规的比较。
综上所述, 可见我国档案法学界对档案法学研究内容及体系的认识还存在分歧, 这也是该学科发展中的必然现象, 各人站在不同的侧面自然会形成不同的看法, 各有一定的道理。实际上, 主要内容还是大体一致的, 主要包括档案法律和档案法规学的基本理论、《档案法》的主要内容、《档案法》的创制与实施, 国外档案法介绍与比较等。
在借鉴参考上述观点的基础上, 结合现代档案法规学发展特点, 我们将档案法规学研究内容与体系归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 档案法规学原理。主要包括档案法规学的概念、研究意义、产生与发展、研究成果、研究对象、研究内容、研究任务、研究方法、与其他学科的关系、档案法规学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
第二, 档案法规基本理论与历史。包括档案法规的概念、作用, 中外档案法规的产生与发展, 中外档案法规比较研究, 档案法律规范, 档案法律关系, 档案法规体系, 档案法制, 档案法与档案职业道德、档案工作标准、档案政策的关系。
第三, 《档案法》的创制、主要内容与实施。包括: 《档案法》的制定意义, 《档案法》所管档案范围, 档案所有权, 档案公布权, 档案利用权, 公民档案权利与义务, 档案开放原则、期限与条件, 档案法律责任, 档案行政执法与监督。
第四, 其他档案法规。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关于加强档案工作的决定》、《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档案馆工作通则》、《普通高校档案管理办法》、《外国组织和个人利用我国档案试行办法》、《各级国家档案馆开放档案办法》等。
第五, 与档案法规相关的其他法律。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涉及到的与档案法相关的条款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