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是历史的真实记录,社会的宝贵财富,是人类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妥善收藏、开发、利用档案是档案人的职责所在,保护档案不被毁损丢失、出卖转让、甚至强多窃取更是档案人的责任和使命。近日,巴林右旗档案局(馆)成功制止了一起个人在网上售卖档案事件,确保了档案不泄密、不流传 。
近期,巴林右旗档案局(馆)得知有人在网上售卖档案后,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并在公安部门的协助下采取措施。经调查,此次网上售卖的档案是1966年至1987年期间的巴林右旗原查干诺尔苏木妇联工作短期档案,共计48册。随后,旗档案局(馆)通过多渠道与买卖当事人进行沟通,讲明违法售卖国家档案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行政处罚结果。
最终,因其欲售卖档案为短期档案,并未造成严重危害,且当事人态度较为良好,经双方协商后,档案管理部门对售卖当事人给予警告处分,售卖当事人在最短时间内将档案原原本本送到了档案局进行保管。
档案是国家所有,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擅自转让、售卖档案。此事件的发生也更加敲响了我们档案人的警钟,让我们明白随意售卖档案的危害性和保护档案的完整、齐全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