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档案馆“学习整改提高年”活动中,指导处业务学习第二讲于2019年2月21日开讲,指导处全体同志参加学习,并邀请局办公室李炜参加讨论,人事处杨农检查指导。这一讲由闫英帅讲解《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学习过程中大家针对《规范》要求和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开展了热烈的讨论,并就需要统一认识的问题进行探讨。
近年来,在我国档案事业快速发展的同时,有限的档案公共管理资源与档案工作需求之间的矛盾也不断尖锐,档案管理服务外包的需求显著增长,服务外包机构也纷纷涌现,而市场上的服务机构水平条件却参差不齐。基于此,国家档案局联合相关单位,在充分调研讨论的基础上,适时出台了《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DA/T 68—2017),并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范》展望国际档案服务外包行业的发展趋势,结合我国档案服务外包的基本需求和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等,前瞻性地提出了一系列工作规范和指导原则。
《规范》内容完备、权责明晰。既明确了适用范围、引用标准、术语定义等,又对涉及档案服务外包工作的发包方、承包方、第三方机构、监管机构等相关主体的责任作了规定。《规范》的出台,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规范档案服务外包业务,规避各种风险提供了借鉴参考;对各类档案服务机构如何依法依规经营,积极提供高质高效的档案服务作出了严格规定;同时对各级档案部门和机构如何有效履行业务监督指导职能也提出了明确要求。《规范》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我国档案管理服务外包运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培育和鼓励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源参与到档案事务中来,更好地发挥档案行业的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促进档案工作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