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是基础地理信息,地名普查是一项公益性、基础性的国情调查,开展地名普查的目的是查清地名基本情况,掌握地名基础数据,提高地名标准化水平,加强地名信息服务建设,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巩固国防建设。为了维护少数民族边疆地区国防建设和经济社会稳定和谐,提高我市地名管理和服务水平,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国发〔2014〕3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字〔2014〕95号)和《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包府办发〔2014〕158号)要求,我市于2015年开展地名普查工作,2018年进入地名普查档案归档验收和成果转化阶段。
为促进各地区建立完善地名档案数据库,做好地名档案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管理工作,尽快实现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包头市档案局、包头市民政局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联合督查组,于2019年1月9日-16日,对全市9个旗县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归档整理工作进行督查。
督查组一行听取了各地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本地区地名普查档案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实地察看了档案室档案安全保管和利用条件,检查翻阅了档案管理各项制度、地名普查各类文件材料,严格按照《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管理办法》对已归档的业务类、成果类、其他类地名普查文件材料进行档案规范性检查,并形成检查反馈意见。
通过督查,《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管理办法》得到有效落实,我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归档整理工作已经有序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