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市档案信息网
瑞典国家档案馆成立于1618年,是政府机构中最悠久的机构,其历史可追溯到公元4世纪,早先是为皇室服务的机构。19世纪下半期,开始管理政府各部门的文件。1899年开始在每个省成立分馆,距离现在最近的分馆在1959年才成立。从2010年开始,国家档案馆直接管理各个分馆,负责管理中央机构的文件管理,馆藏的全部档案排架长度约为700公里,私人档案也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其管辖范围还包括军事档案馆、SVAR家族史研究中心、媒体保存中心、区域档案馆、档案宣传日项目及国家档案馆综合数据库和网络信息系统。
瑞典国家档案馆有权检查中央政府机关的文书档案工作情况,地方档案馆负责检查地方机关的文书档案工作。另外,档案馆还负责档案的鉴定工作。中央机关向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材料的期限由双方协商决定,地方机关必须把百年以前的档案移交给地方档案馆,每10年移交一次。为安全保管档案,瑞典国家档案馆建立了湖底地下库和应急输出通道,即使在和平时期也有应对战争等突发事变的计划。
瑞典档案数字化工作是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的,目前正在与瑞典国家图书馆合作,开发使用统一的资料检索利用工具。据统计,瑞典一年用于信息化建设,包括数字化、系统维护、电子文件管理的费用高达1200万克朗。在信息化建设方面以方便利用为重要原则,在馆内建立了方便、高效的检索体系。凡是被数字化的档案,不再提供原件。瑞典的电子文件管理由国家档案馆主管,档案部门与文件形成机构合作,形成了一系列通用的文件档案管理规范(包括电子文件),尤其是在文件形成、登记、管理、利用的过程中采用了OAIS模型,形成了指导电子文件形成与捕获的元数据规范。所有公共文件的形成、保管、利用机构均根据法规要求,有效地实施了电子文件的前端控制和全程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