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 宁
来源:中国档案报
今年10月26日,《1992年肯尼迪总统遇刺档案收集法案》(简称《1992年法案》)生效25年后,肯尼迪遇刺档案到了规定开放的最后期限。美国总统特朗普颁布命令,解封2800份有关前总统约翰·F·肯尼迪遇刺事件的历史档案,此前,已有90%以上的档案对公众公开。不过,随即特朗普又以国家安全为由,签署总统备忘录并遗憾表示,暂时不准予公开更多的档案。
1963年,肯尼迪总统在得克萨斯州达拉斯市中枪身亡,之后围绕此事的各种阴谋论层出不穷。1991年,美国著名导演奥利弗·斯通拍摄的一部影片《约翰·F·肯尼迪》,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导致了1992年美国国会通过并出台《1992年法案》。法案要求与此次暗杀事件相关的全部500万页档案文件要在25年内全部公开。根据该法案,美国政府成立了独立的遇刺档案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ARRB)负责搜集和审查有关肯尼迪总统遇刺事件的全部文件,委员会成立的目的不是要找出凶手或者是给出刺杀原因,而是为公众收集并保存该事件的全部证据。
根据《1992法案》,美国国家档案与文件署(以下简称NARA)设立了肯尼迪档案全宗。2017年10月特朗普总统批准档案公开后,11月3日,NARA开放了676份此前处于封闭的档案,大部分为中央情报局档案。11月9日,NARA又公布了13213份此前部分公开过的档案全文。这两批开放档案中包含大量待编辑的内容,需要进一步审核。截止到2017年10月,已有超过3.5万份档案(有些是经过编辑后公开的)尚未完全对公众公开,其中3603份档案仍处于完全保密状态,从未公开。
该事件是关于档案解密与开放比较典型的案例,且有着较为完整和清晰的发展脉络。通过对该事件整个发展过程的梳理与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档案开放问题涉及因素非常复杂,尤其是在国家层面。《1992年法案》中明确了2项档案开放限制条款:“档案延期开放对国家安全、情报活动、法律实施或者外交关系具有明显的必要性;档案开放带来的可见危害超过了公众的知情权。”档案开放与否本质上是国家利益与公众利益之间的博弈。尽管有些情况下,二者之间可能会出现一定的矛盾或对抗,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二者也有相互支撑和促进的作用。正如ARRB在其终期报告中所言:“委员会努力地收集关于肯尼迪总统遇刺案件的所有文件并最大限度地提供给美国民众。之所以这样做,就是期望这些文件档案的公布能够为该事件提供更多的证据,加深对美国历史上悲剧事件的理解与认知,帮助重建民众对政府的信任。”
ARRB收集的关于肯尼迪总统遇刺事件已公开档案可访问有关网站。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7年12月14日 总第3155期 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