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组在宁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检查区直机关档案工作 宋绍锋/摄
检查组在宁夏西部创业集团检查档案工作开展情况 宋绍锋/摄
9月11日至15日,国家档案局、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国务院法制办组成检查组,对宁夏回族自治区落实2015年《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反馈意见书》的情况进行检查。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纪峥会见检查组一行。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李文华、自治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刘万韧、自治区档案局局长王耘陪同检查。
检查组采取听、查、看、问等方式,对自治区档案局(馆)、吴忠市、泾源县、西吉县等包括档案馆、机关、企业、农村、社区在内的10余家单位贯彻落实档案法律法规情况,档案事业发展经费、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情况,档案馆库及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档案工作、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和档案局依法履职能力等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听取了自治区档案局局长王耘关于《宁夏落实国家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汇报》和大武口区、海原县档案馆建设情况专题汇报。国家档案局副局长王绍忠代表检查组反馈检查意见。
王绍忠副局长指出,总的来看,宁夏的档案事业发展态势良好。自治区党委、政府针对2015年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反馈意见,及时向国家档案局反馈了《国家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提出了具体措施,落实了主体责任,明确了目标任务,为解决自治区档案事业发展中的瓶颈问题奠定了良好基础。自治区党委、政府还将《整改方案》落实情况列入年度督查重点任务,对市县(区)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区档案工作的意见》情况,特别是贯彻落实《整改方案》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同时,部门联动整改、形成工作合力,各地真抓实干、整改成效明显,极大促进了当地档案工作的开展。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王绍忠副局长指出了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如档案事业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部分机关单位和一些县(区)领导对档案工作的认识存在误区,认为档案工作只是档案馆、机关档案室的事;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水平参差不齐;投入不到位,部分地区档案馆库建设、信息化建设推进缓慢。
对于今后的发展,王绍忠副局长要求,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档案法》,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依法设置档案行政管理机构,为本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档案行政执法职能提供条件;切实把档案事业的建设列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将档案事业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各级档案部门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将档案法治工作向纵深发展。要把档案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为档案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进一步强化档案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提高依法治档水平。
针对检查组的反馈意见,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李文华表示将认真对待,明确责任,继续做好整改工作。一是将此次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回头看”情况及时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领导和各部门支持。二是针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逐项研究,拿出措施,件件落实。三是密切关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问题,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有效沟通,解决好档案部门依法履职的问题。
自治区人大教科文卫委、政府法制办、自治区编办、发改委、财政厅有关负责同志,自治区档案局班子成员及处(室)负责人参加意见反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