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监督,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根据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陕发[2014]6号)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的制度》(陕纪发[2017]7号)要求,结合我馆(局)工作实际,按照馆(局)领导责任分工,制定《陕西省档案馆(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一、领导班子责任清单
(一)加强组织领导
1.认真落实集体学习制度和党员干部学习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省纪委会议精神,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重点加强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做到学习有计划、有考勤、有内容、有笔记、有体会。
2.加强日常督促管理,每半年检查1次党章党规党纪及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并及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3.对违反纪律规矩的行为,进行严肃问责追责。
4.坚持理论学习,及时传达中央、省委和中省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精神,结合局(馆)实际贯彻落实。
5.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
6.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
7.召开局务会研究、布置、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8.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强问责工作,用好问责利器。
9.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加强对分管处室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每半年对分管处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工情况开展1次监督检查。
10.每年年底以书面形式向省纪委、省纪委派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组报告局(馆)“第一责任人”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二)选好用好干部
1.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三项机制”要求,严格落实局(馆)《三项机制实施办法》,规范干部任免程序。
2.严格按照《陕西省档案局(馆)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制度》(陕档发〔2012〕26号)做好干部选拔工作。
3.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后备干部培养,向组织部门推荐优秀干部,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推荐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4.加强对处室领导班子和干部廉政情况的分析研判,严防“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严防“圈子”和“山头”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干扰,坚持把任前廉政谈话作为必经程序,对有反映有举报但不影响任用的干部,谈话时责成说明情况,对廉政不过关的干部“一票否决”。
5.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机制,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倒查责任、严肃追究。
(三)强化作风建设
1.每半年对全局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持续整治文山会海、行政行为不规范等问题。
2.按照局(馆)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的意见,严格规范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流程。
3.每年组织不少于6次局中心组学习,认真学习中、省关于纪律、作风建设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住房、用车、办公用房、文风会风和公务接待等有关规定,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常态化。
4.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隐形变异问题,着力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点纠正一些党员干部回避问题、慵懒无为,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推诿,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
5.切实精文简会,提倡开短会、讲短话、干实事。
6.建立定期调查研究制度。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各地市县(区)及省直机关的意见和建议。
7. 严格落实《陕西省档案馆(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分级分层、坚持全程监督、全面推进,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指导,坚持突出问责、倒逼责任,扎实推进机关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机关纪委专责监督责任的落实。
8.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建立抓落实的长效机制,及时督办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营造机关风清气正氛围。
(四)加强宣传教育
1.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局中心组学习内容,全年专题学习不少于2次。
2.落实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计划,采取上党课、专题讲座、座谈、观看警示教育纪录片等多种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3.加大勤政廉政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力度,每年开展警示教育不少于1次。
4.通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全体党员撰写学习体会文章,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讲廉政党课,开展勤政廉政谈心谈话教育等活动,提升党员干部思想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
(五)领导和支持纪委执纪履责
1.领导和支持机关纪委严肃查处腐败案件和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纠正“四风”,认真开展问责、督查,为机关纪委协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2.发挥机关作风纪律监督小组的作用,推动执纪执法工作落实。
(六)做好带头示范
1.带头作出廉政承诺,积极认真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2.每年年底,围绕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等内容,撰写述职述廉报告。
3.带头遵守并督促分管部门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贯彻落实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
4.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二、局长明平英责任清单
分管处室:人事处
1.组织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责任分工,明确责任。
2.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考核相关工作。
3.组织召开局务会学习传达中央、省委和中省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精神,结合局(馆)实际贯彻落实。
4. 组织召开局务会研究、布置、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5.制定个人主体责任清单,经局长办公会审定后录入监管平台。
6.与班子其他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7.每半年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8.严格审核把关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清单,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退回重新制定。
9.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年度全年责任制分工。
10.针对省委、省纪委巡视反馈意见,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牵头处室的问题整改工作。
11.按照陕西省档案局(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责任书的要求,督促分管处室落实年度任务。
12.按照局(馆)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的意见,严格规范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流程。
13.督促分管处室持续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每年抽查1次分管处室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并召开会议,通报抽查结果,分析廉政风险形势。
14.督促分管处室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三项机制”要求,严格落实局(馆)《三项机制实施办法》,按照省委有关干部人事制度,规范干部任免程序。
15.督促分管处室在全省档案干部培训工作和全省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中严格依规依法办事。
16.围绕落实“两个责任”、责任制分工、惩防体系建设等工作,全年约谈班子其他成员不少于2次。
17.与班子其他成员开展交心谈心,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
18.每年与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进行廉政谈话。
19.发现、提醒、纠正领导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20.每半年为全局党员干部讲1次廉政党课。
21.如实填报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省委组织部备案。
22.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
23.将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洁从政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内容,作为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要内容。
24.带头梳理个人岗位廉政风险,并制定防控措施。
25.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组织完善局(馆)“三重一大”决策机制。
26.严格教育管理配偶和子女,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其谋取非法利益。加强对配偶和子女的教育和管理,杜绝配偶和子女利用自己的职权谋取私利。
27.将个人责任清单在局(馆)网站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监督。
28.以书面形式向省委、省纪委报告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29.根据安排,向省考核办及省纪委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组述职述廉述效,接受监督。
三、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一)副局长赵万吉
分管处室:办公室、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保管处、后库管理处
1.每半年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听取分管处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制定个人责任清单,经局长办公会审定后录入监管平台并进行公示。
3.督促指导分管处室开展主体责任清单工作,每季度抽查分管处室落实主体责任清单情况。
4.与分管处室负责人按照责任清单签订责任书,并组织分管处室推动责任落实。
5.每半年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总结。重大问题及时向局主要领导及派驻纪检组汇报。
6.每半年对分管处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工情况开展1次监督检查,对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处室负责人及时开展提醒谈话,并督促问题整改。
7.按照陕西省档案局(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责任书的要求,督促分管处室落实年度任务。
8.按照局(馆)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的意见,督促局办公室规范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流程。
9.督促分管处室持续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每年抽查1次分管处室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并召开会议,通报抽查结果,分析廉政风险形势。
10.督促局办公室持续整治“文山会海”、执行不力、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将反腐倡廉理论作为年度局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内容,全年专题学习不少于2次。
11.督促局办公室继续开展乱发钱物、私设小金库专项整治,持续开展“三公”经费自查,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执行,及时统计支出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确保只减不增。
12.督促局办公室持续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和自查是否存在多占办公用房情况。
13.给分管处室党员干部讲廉政党课,全年不少于1次。
14.督促分管处室开展警示教育,每季度的督促工作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4次。
15.围绕落实“两个责任”、责任制分工、惩防体系建设等工作约谈分管处室负责同志,全年不少于2次。
16.对分管处室不定期开展作风督查,及时反馈督查结果,对存在问题的处室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不定期督查,全年不少于4次。
17.如实填报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省委组织部备案。
18.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
19.将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洁从政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内容,作为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要内容。
20.梳理个人岗位廉政风险,并制定防控措施。
21.管好配偶和子女,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其谋取非法利益。加强对配偶和子女的教育和管理,杜绝配偶和子女利用自己的职权谋取私利。
22.将个人责任清单在局(馆)网站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监督。
23.以书面形式向省考核办报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
24.按要求向省考核办及省纪委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组述职述廉述效,接受监督。
(二)副局长解华波
分管处室:指导处、法规处、科研所、信息处
1.每半年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听取分管处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制定个人责任清单,经局长办公会审定后录入监管平台并进行公示。
3.督促指导分管处室开展主体责任清单工作,每季度抽查分管处室落实主体责任清单情况。
4.与分管处室负责人按照责任清单签订责任书,并组织分管处室推动责任落实。
5.按照年度考核社会评价中对局(馆)的反馈意见,督促分管处室制定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6.每半年报告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重大问题及时向局主要领导及派驻纪检组汇报。
7.每半年对分管处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工情况开展1次监督检查,对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处室负责人及时开展提醒谈话,并督促问题整改。
8.按照陕西省档案局(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责任书的要求,督促分管处室落实年度任务。
9.督促分管处室持续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每年抽查1次分管处室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并召开会议,通报抽查结果,分析廉政风险形势。
10.加强分管处室党风政风建设,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督促分管处室在指导档案业务工作、重点基建工程竣工档案的检查验收工作、档案馆库的建设与改造工作、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负责档案执法工作、组织对省内重大档案违法案件查处等工作时严格依规依法办事。
11.给分管处室党员干部讲廉政党课,全年不少于1次。
12.督促分管处室开展警示教育,每季度的督促工作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4次。
13.围绕落实“两个责任”、责任制分工、惩防体系建设等工作约谈分管处室负责同志,全年不少于2次。
14.对分管处室不定期开展作风督查,及时反馈督查结果,对存在问题的处室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不定期督查,全年不少于4次。
15.如实填报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省委组织部备案。
16.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
17.将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洁从政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内容,作为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要内容。
18.梳理个人岗位廉政风险,并制定防控措施。
19.管好配偶和子女,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其谋取非法利益。加强对配偶和子女的教育和管理,杜绝配偶和子女利用自己的职权谋取私利。
20.将个人责任清单在局(馆)网站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监督。
21.以书面形式向省考核办报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
22.按要求向省考核办及省纪委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组述职述廉述效,接受监督。
(三)副局长郑惠姿
分管处室:宣传处、编研处、利用处
1.每半年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听取分管处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制定个人责任清单,经局长办公会审定后录入监管平台并进行公示。
3.督促指导分管处室开展主体责任清单工作,每季度抽查分管处室落实主体责任清单情况。
4.与分管处室负责人按照责任清单签订责任书,并组织分管处室推动责任落实。
5.按照年度考核社会评价中对局(馆)的反馈意见,督促分管处室制定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6.每半年报告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重大问题及时向局主要领导及派驻纪检组汇报。
7.每半年对分管处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工情况开展1次监督检查,对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处室负责人及时开展提醒谈话,并督促问题整改。
8.按照陕西省档案局(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责任书的要求,督促分管处室落实年度任务。
9.督促分管处室持续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每年抽查1次分管处室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并召开会议,通报抽查结果,分析廉政风险形势。
10.加强分管处室党风政风建设,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督促分管处室在为社会和广大群众提供查阅和利用、档案学术交流活动、《陕西档案》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时严格依规依法办事。
11.给分管处室党员干部讲廉政党课,全年不少于1次。
12.督促分管处室开展警示教育,每季度的督促工作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4次。
13.围绕落实“两个责任”、责任制分工、惩防体系建设等工作约谈分管处室负责同志,全年不少于2次。
14.对分管处室不定期开展作风督查,及时反馈督查结果,对存在问题的处室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不定期督查,全年不少于4次。
15.如实填报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省委组织部备案。
16.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
17.将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洁从政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内容,作为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要内容。
18.梳理个人岗位廉政风险,并制定防控措施。
19.管好配偶和子女,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其谋取非法利益。加强对配偶和子女的教育和管理,杜绝配偶和子女利用自己的职权谋取私利。
20.将个人责任清单在局(馆)网站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监督。
21.以书面形式向省考核办报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
22.按要求向省考核办及省纪委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组述职述廉述效,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