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资料的手机,整理必须及时,资料来源必须真实,可信,并坚持同步收集,整理,不得后补。
②检查验收资料应在按要求内容进行自检的基础上,根据法定程序经有关单位审核签章。
③标准规定的检查项目,应逐一进行检查,记录应真实齐全,原始记录检查人应签字,并作为原始资料保存,备查。
④材料必须先使用后,工程实体必须先检后交或先检后用。
⑤国家标准或地方法规规定,实行见证取样的材料,构配件,工程实体检验等均必须实行见证取样,送样并签字和盖章。
⑥专业标准或规范对某项试验提出的试验要求,其试验方法必须按专业标准或规范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否则该项检【试】验应为无效试【检】验。
⑦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记录,复印表格不得作为归档资料。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试验报告,文字部分应为正式打印文字。表格应采用印刷表格或电子表格,内容用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书写或微机打印,数量不得少于两份。【归档整理规范】要求长期,永久保存的工程资料一律用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书写或光盘保存。
⑧各种材料合格证或质量证明文件,一般应为原件。9.资料表格中规定的责任制度必须按规定要求加盖公章和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