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职述廉,就是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按照规定,报告自己在一定时期内履行职责和廉洁从政等方面的情况。述职述廉分别在届中和换届前一年结合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没有届期的领导班子参照有届期的执行。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担任两个以上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应当分别在任职的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上述职述廉。在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担任两个以上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可以在任主要领导职务的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上述职述廉。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是: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履行岗位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正措施,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党委(党组)负责本地区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的组织实施。在述职述廉前,党委(党组)要广泛征求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并由主要负责人如实反馈给本人。对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意见,由上一级纪律检查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反馈。领导干部本人也要通过谈心等形式,充分听取意见。述职述廉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党委(党组)要将述职述廉工作总结报上一级党委(党组),并分别抄送上一级纪律检查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