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领导班子考核的主要内容是:
(1)思想政治建设。包括理论学习、政治表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中央权威、团结协作、选人用人、廉政建设等情况。
(2)领导现代化建设的能力。包括总揽全局、科学决策、求实创新、开拓进取和处理复杂问题等能力。
(3)工作实绩。主要指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效果,在推进改革、维护稳定方面取得的成绩和效果。地方县以上党委,政府领导班子的工作实绩主要包括:各项经济工作指标的完成情况,经济发展的速度、效益与后劲,以及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程度;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的发展,环境与生态保护、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状况;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的成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