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考核的基本程序主要有八个步骤,每个步骤及相应的基本要求如下:
(1)考核准备。考核准备包括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拟定考核方案;二是组成考核组;三是组织考单人员进行学习或培训;四是考核组与被考核单位商定考核工作的实施计划。
(2)述职。述职要召开述职会议,述职会议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进行考核动员和进行述职。述职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代表领导班子述职,同时作个人的述职报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作本人的述职报告。
(3)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包括民意测验和民主评议。民意测验应根据考核内容列出评价项目和评价等次,由参加民意测验的人员填写评价意见。民意测验表由考核组收回,并对不同层次人,员填写的民意测验票分别进行统计。参加民意测验人员的范围应与参加述职会议人员范围基本一致。民主评议由考核组主持,采取召开小型座谈会或书面评议的方式进行。
(4)个别谈话。个别谈话要选择了解情况的人员,并注意代表性,具体人选由考核组确定,一般包括:①考核对象所在地区或部门的同级领导干部、下一级的领导干部,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和机关党组织的有关人员;②考核对象所分管的下级单位、部门、内设机构的负责人和机关工作人员代表;③考核对象本人;④其他熟悉和了解情况的人员。个别谈话时,考核组应有两名以上人员参加,并做好谈话记录。
(5)调查核实。考核组根据需要可采取下列方法调查核实考核对象的有关情况:①查阅。资料。查阅考核对象的人事档案材料、年度工作总结、党委(党组)会议记录、民主生活会记录、中心组学习记录、培训记录、主持制定的文件、重要会议上的讲话稿、发表的文章及研究成果、读书笔记、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收入申报表等;②采集核实有关数据。从统计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采集、核实有关考核对象工作实绩的数据;③审计。委托审计机关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或请审计机关提供考核对象的有关审计情况;④实地考察。通过现场察看、访问群众,了解、印证和核实考核对象某一方面的工作情况;⑤专项调查。对一些群众反映大、情况比较复杂或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由考核组进行专项调查,也可责成所在单位党委(党组)进行调查,写出专题调查报告;⑥征求意见。采取面谈或发函的方式征求上一级分管领导同志、相关部门、执纪执法机关和同级有关部门的意见;⑦理论学习情况测试。在与考核对象个别谈话时,可以测试了解领导干部掌握理论知识的情况和运用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6)撰写考核材料。考核组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写出考核材料,并向考核机关报告考核情况。领导班子考核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①考核工作的简要情况和领导班子的基本情况;②考核情况,包括领导班子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③民意测验和民主评议的情况;④考核组的评价和建议,包括对领导班子的总体评价,调整领导班子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建议。
领导干部考核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①考核情况。包括优点和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问题,要实事求是地反映干部的情况;②民意测验和民主评议的情况;③考核组对评定等次的建议。
(7)综合分析,评定考核结果。评定考核结果由考核机关提出意见,报党委(党组)决定。定期考核时,对领导班子的整体评价和对领导干部考核结果的评定,应采取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工作实绩要采取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工作实绩要进行定量分析,要把握个人与集体、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显绩与潜绩的关系。对领导班子的考核要作出整体评价,并提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具体建议。对存在问题应督促其进行整改,问题严重的应责令整顿,限期改进,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予以调整。
(8)反馈。考核组在考核对象所在的地区或单位工作结束时,应就干部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与被考核的领导班子成员集体或个别交换意见。考核结果应正式通知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
考核意见反馈后,领导班子应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研究整改措施,并向考核机关报告。同时将有关内容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考核机关应根据考核结果,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考核工作结束后,领导干部综合评价材料存人本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