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中央在总结各地开展“三级联创”活动经验的基础上,把村党组织、乡镇党委建设的目标要求统一规范为新的“五个好”:
(1)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够自觉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廉洁勤政,奋发有为的村党组织书记应具有带头致富和带领农民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乡镇党委书记应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党员干部队伍好。共产党员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基层干部能够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3)工作机制好。各项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团结一致,村党组织和村委会关系协调,工作运行规范,服务优质高效。
(4)小康建设业绩好。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农民收人增加,集体经济实力增强;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成效显著。
(5)农民群众反映好。基层干部尊重农民,爱护农民,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措施符合群众意愿,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群众满意,党群干关系密切,党组织得到群众拥护。